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项目合同的报审、用印程序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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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校科研水平的提升、对外联系的扩大,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功能日益突显,我校横向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结合我校目前现状,以及2018年5月学院办公室下达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协议报审事宜的通知》,在《安徽新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皖新院【2017】108号)的基础上对学校横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补充说明: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各二级学院、部门签订的横向合同,需执行合同用印申请,加盖安徽新华学院公章。
    二、横向项目合同金额达五万元及以上,还需执行合同报审程序,经集团法务部审核,方可签订。
    三、横向项目负责人在经费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需将横向合同复印件送达至科研处存档并办理相关手续,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与计提工作。
    四、横向项目负责人对横向合同内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科研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