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107号)文件要求,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由科研处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稿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要具有创新性,科研处在汇总各教学单位提交申请书后统一送校图书馆进行查重,对重复率过高者将予以通报。
创新训练项目要具有可行性,校内要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且项目成果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项目验收的必需材料为项目结题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责、权、利
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对承担项目的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进行理论指导、技术指导、项目组织管理指导,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但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要经过指导教师审核,以保证项目经费使用合理,不违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管理与经费使用参照《安徽新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与《安徽新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报具体事项
1、申报要求
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原则上面向大一至大三的本科学生;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超过两项(包含已经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学生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未结题的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2、立项方式
本次申报立项工作实行答辩制度,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本院学生参与立项答辩,指导教师不允许参加答辩,并将答辩方案上报科研处审核,答辩方案中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评审组成员和答辩结果等。
立项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3、时间安排
12月11日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将通过答辩项目的立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包括《2018年度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科研处不接收学生或指导教师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
4、其他事项
上述通知仅针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详见学生处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度组织申报。
附件:
1、《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18年度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科研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