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组织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检查范围:
1)2015年立项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2)2016年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2、时间节点:2018年10月31日下午下班前。
3、具体事项: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计划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表》(附件1),并附论文、专利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复印件和经费本等支撑材料,由各部门科研负责人进行汇总审核,再经财务处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后,上交科研处。
如项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撤项或有其他项目变更需求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审定。其中,结题时间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超过建设期的项目不允许变更项目指导教师。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72785
附件
1:《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表》(最新)
2:《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