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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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2.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
    3.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不形成重复。
    二、申报范围
    为加强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原则上在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和校级研究所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2);
    2.请各学院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院加盖公章;
    3.以上申报材料于2018年12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杰    内线电话:72785

 

科研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