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安徽新华学院第三轮校级科研院所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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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科研工作,进一步凝练科研方向,培养科研团队,提高科研水平,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于2012年、2016年分别成立了8个校级研究所。从2013年起,学校对校级研究所进行科研业绩年度考核和科研业绩阶段性考核,并实行退出机制。从校级研究所进行的年度检查和评估验收结果来看,在汇聚队伍、凝练方向、搭建平台、服务地方等诸多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学校内涵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支撑。

  新形势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高度教育改革对高等院校科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服务于学校申硕工程与重点学科、团队建设等战略布局,现启动安徽新华学院第三轮校级研究所建设遴选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在前两轮科研院所建设基础上,凝练方向,组织申报,积极开展校级研究所的建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优势发展。本次遴选将注重科研院所自身的前期积累及实力,注重发展的优势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校级科研院所遴选与建设向申硕工程和重点学科优先发展教学单位倾斜。

  2.特色发展。遴选的校级科研院所及其研究方向要能支撑二级学院发展和专业发展,要注重特色研究,优先支持对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科研领域。

  3.面向需求。本次遴选将注重面向区域发展需求,面向学校发展的战略目标,积极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对高校科研工作与科研基地建设的要求。

  4.产学研合作优先。鼓励各二级学院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多建立联系,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对产学研合作项目多的单位学校会优先考虑。

  二、遴选限额与申报条件

  每个二级学院均需申报1个校级科研院所。校学术委员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遴选建设,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4月10日-4月2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次遴选,组织学科点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于4月20日(周一)下班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第二步:4月21日—4月22日,科研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4月23日—5月10日,择机召开各研究所申报汇报会。

  第四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遴选。科研处根据学术工作委员会评审意见草拟文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下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规范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研究所申报书》。

  2.纸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需要签字盖章。

  3.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制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同时提交。

  4.研究所申报负责人准备汇报PPT,与电子版材料同时提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张帆 电话:72785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遴选指南》

  科研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