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02
分享: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文件精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这次申报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奖项分为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所有奖项均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教育部限定我省高校(不包括合肥工业大学)申报总数不超过100项。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统一评审后,根据我省申报限额,确定上报教育部的参评成果。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申报成果普及奖成果须为著作类,其起止时间为: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3、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辅材料; 

    (2)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申报步骤和材料 

    1、请各申报人下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按填表要求填写。(见附件1)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统一用A4纸印制。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安徽新华学院××学院”)、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1份(见附件2)。《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报送时间

    各部门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09年4月13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科研处联系电话:7023。

 

附件

1:《申报评审表》

2:《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二00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