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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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准确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保证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质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省教育厅相关科研管理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所有已经到期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2010年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指2010年立项的省教育厅人文、自然科研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变更延期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采用自查和汇报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2011年3月23日-2011年4月22日)。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填报的申请书中的研究进度计划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报告书。4月22日前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连同相关支撑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第二阶段:中期汇报(2011年4月25日-5月27日)。

科研处组织召开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暨延期项目结题汇报会,要求项目负责人对照研究计划和研究任务,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准备汇报材料。专家组在听取汇报、质疑答辩后,将对下一步研究计划提出建议。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到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省教育厅相关科研管理文件填写结题报告,准备结题材料,4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科研处随后组织召开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暨延期项目结题汇报会,对未开展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或确实不具备研究条件的项目将进行终止,并追回经费。

 

另外,请到期应结题的校级项目负责人按时到科研处办理结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一:厅级项目进展一览表

附件二: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书

附件三: 各类课题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