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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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1〕84号)精神,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这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在职在编教师。同时,申报“人才基金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 .项目申报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二、项目资助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程序

1.按照“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和条件,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教师申报。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

3.各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初审。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统一将《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相关证件复印材料及本部门《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盖章,excel格式,含电子版)送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电话:7023。

 

附件:

1、《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

2、《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