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2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新院教〔2012〕28号)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督促项目结题。关于项目经费使用说明如下:
1、2012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根据申报文件要求,须于2014年1月结题,凡到期未结项,收回资助经费。
2、为加强项目管理,更换项目指导老师请到科研处备案。
3、经费资助额度详见附件,经费本由指导教师领取,报销时指导老师需签字,按照科研经费报销办法执行。
科研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