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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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八月份科研处转发了教育厅下发的《关于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科函〔2013〕8号),近日,接到厅里通知,除了网上管理厅自然科学项目外,今后人文项目结项也要实行网上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到期未结题项目

    1.清理范围:2011年之前(含2011年)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项未通过和经批准延期的科学研究项目。

    2.清理要求:上述项目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结题要求进行结题。到期仍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行文)后报省教育厅科研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省教育厅科研处审定之日起计算,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再申请延期)。

    二、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流程操作

    为加强项目管理,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了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ahsr.edu.cn)的功能。今后,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和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一律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由项目申请人提交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由校科研处交厅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传。

 

科研处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