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科研团队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校教师提升科研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增强我校科研实力,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科研群体,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科研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团队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2016年计划遴选6-8个校级科研团队,重点支持拟申报硕士点专业,各申报单位根据现有基础和学科特点进行申报,各教学单位、教学部申报限额不超过2个。
二、科研团队申报办法
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建设申报书》(附件2),将申报书及其他附件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团队,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报学校审批。
三、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和考核
1、遴选建设的校级科研团队挂靠所在二级学院或教学部,学校设立校级科研团队专项课题,以项目的形式予以专项经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
2、团队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成员进行学术交流、实验实践、论文发表等,具体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安徽新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学校科研团队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学校科研团队实行年度考核与三年累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科研处初审,学校专家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审批。
5、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校级科研团队的申报工作,深入调研论证,进行资源整合,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四、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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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林 内线电话:2118
附件:1. 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报指南
2. 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申请书
3. 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草案)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