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

发布日期: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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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文件

 

皖新院〔201628

 

 


关于下达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批文已经下达,共计34项,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立项18项,自然科学项目立项16项。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文件规定:项目经费参照教育厅要求资助额度,按照各自经费来源渠道,由高校统筹解决,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教育厅资助额度: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2万元,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6万元。

根据2016510学校召开的第七次校务会关于2016年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学院资助经费的方案,2016年立项的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学校分年度予以经费资助,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第一年拨付教育厅资助额度的50%,后续经费各项目遵循按需资助原则,经费不足可根据需要申请,按需资助报销,总金额不突破教育厅要求资助总额。特殊需要的可另行审批。根据校务会决议,第一批拨付经费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主持人离职不予资助,经费明细见附件1

学校加强对厅级重点课题管理,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责任,按照申请书承诺的时间和预期成果组织好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达不到要求或项目开展力度不够,学校将取消经费资助,并根据情况提出批评。立项文件在附件2-3中,请下载留存。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一览表》

2、《关于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10号)

3、《关于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11号)

 

 

 

安徽新华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