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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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院科字〔2016〕22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

训练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由科研处负责,为了做好本年度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稿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要具有创新性,科研处在汇总各教学单位提交申请书后统一送校图书馆进行查重,对重复率过高者将予以通报。

创新训练项目要具有实用性,理工类项目要形成具有应用或市场前景的产品,社科类项目要形成有助于研究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和形成应用对策研究成果。项目验收的必需材料为项目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及相关支撑材料。

创新训练项目要具有可行性,校内要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

二、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责、权、利

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对承担项目的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进行理论指导、技术指导、项目组织管理指导,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但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要经过指导教师审核,以保证项目经费的使用合理、不违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管理与经费使用参照制度汇编中《安徽新华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与《安徽新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四、申报具体事项

1、申报限额

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原则上面向大一至大三学生;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教师作为指导老师不能同时指导超过三项;学生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未结题的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2、时间安排

9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2016年度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份,《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1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到科研处罗月颖处,科研处不接收学生或指导老师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

3、其他事项

上述通知针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报送学生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度组织申报。

 

附件:1、《2016年度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科研处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