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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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日前启动了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科研处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为做好本次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训练项目基本情况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工作,原则上实施时间为一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创新训练项目可来源于 “挑战杯”竞赛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科研项目以及其它小发明、小创作,其项目内容必须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要具有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校内要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理工类项目要形成具有应用或市场前景的研究成果,社科类项目要形成有助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和形成应用对策的研究成果。

二、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责、权、利

    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对承担项目的本科生进行指导,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但经费的使用和报销要经过指导教师审核,以保证使用合理合规。项目的管理与经费使用参照《安徽新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报具体事项

1、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原则上面向大一至大三在校本科生,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指导老师不能同时指导超过两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包含联合指导)。

2、时间截点

    4月20日上午下班前,各教学单位汇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和《2018年度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后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科研处赵杰,不接收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

    本次申报管理将采用信息化工作方式,各教学单位须组织申报人员在《安徽新华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http://10.8.0.41/),后期关于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均在该系统中进行。

3、其他事项

    科研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申报书进行查重,对重复率过高者取消申报资格,项目验收的必需材料为项目总结报告,补充支撑材料为学生论文、专利或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72785(内线)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科研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