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级学科平台的管理、促进科研团队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12月立项建设的第一批校级科研团队结题、考核和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原则
本次验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性评估为主。
1.以校级科研团队整体学术能力提升状况的评价为重点,突出校级科研团队支撑学科建设、科技创新、聚集优秀人才等方面的成绩,同时注重校级科研团队服务区域科技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
2.以校级科研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为主要依据,重点考察校级科研团队在建设期内的成果产出、学术能力提升和未来发展趋势。建设期间的成果可按固定人员进行统计,且成果需与校级科研团队研究方向相吻合。
3.强调依托单位在校级科研团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实质性支持(资源配置、政策倾斜、人才引进等)。
二、检查范围
本次对我校第一批10个校级科研团队进行结题、考核和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一览表》。
三、验收要求
(一)高度重视验收工作
校级科研团队验收是团队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促进团队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校级科研团队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求实的原则,为验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总结自查报告
各校级科研团队要认真对照附件2《安徽新华学院校级学科平台建设年度考核评估表》》(暂行),组织撰写附件3《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验收报告》,同时准备汇报幻灯,突出校级科研团队标志性成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开放、交流与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三)按时提交验收材料
请各校级科研团队在2019年4月15日前将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均为A4纸打印)一套纸质件送至科研处515办公室。同时,将全部材料对应的电子件及汇报幻灯发送至科研处马李亚的企业邮箱。
联系人:马李亚 联系电话:72785
科研处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一览表》
2.《安徽新华学院校级学科平台建设年度考核评估表》(暂行)
3.《安徽新华学院校级科研团队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