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4
分享: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配合年度绩效考核和2018年度教育部省教育厅R&D资源清查暨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根据《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皖新院〔2017〕34号) 和《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皖新院〔2012〕127号)文件精神,安徽新华学院201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以“安徽新华学院”为完成单位的、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期间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均属登记范围(2018年12月以后的成果计入下一年度)。详情请参阅《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附件一)。
二、登记办法
    1、采用网上系统填报,安徽新华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10.8.0.41/)为本次成果统计平台。教师以个人OA帐号登录系统,初始密码123456,在成果管理模块下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成果内容的填写上传。
教师填报完成提交后,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检查教师输入的字段无误和附件材料完整后提交科研处审核。
    2、附件上传,论文电子版使用从中国知网里下载的PDF版本,已见刊还未收录的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凡三类以上(含三类)论文还应提交检索证明;专著教材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和作者信息页,为合著、参编的还需提供出版社字数证明,规划教材应提供立项文件;获奖成果应附有获奖证明;专利应提供专利证书。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上传。
三、特别说明
    1、因我校无相关数据库,无法查询收录和杂志情况,为保障数据准确性,三类及以上高级别论文均需提供检索报告。
    ①SCI分区我院采用的是中科院JCR分区(安徽省情报所有此数据库)不是Web of Science,凡是SCI三区及以上论文,还需提供分区报告,未提供分区报告者一律按SCI四区予以奖励。
    ②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收录的也需提供检索报告,凡未提供相关数据库检索报告的本科高校学报一律按三类项目下限金额予以奖励。未被上述数据库收录的本科高校学报不必提供检索报告。
    ③出具检索报告的机构可以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也可选择高校图书馆,但需加盖检索机构公章,因职称评审中教育厅只认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报告,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职称评审时仍可使用。
    2、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以实际正式出版日期计算起,获奖成果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时间计算。稿件录用通知、获奖成果和专利处于公示阶段的,本年度不予奖励。
    3、四类论文虽不属科研成果奖励范围,但属成果统计范围,请按要求进行登记。
    4、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发表的论文去年已经奖励和登记的,此次不能重复登记,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5、根据《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皖新院〔2012〕127号)文件精神(附件二),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的科研成果将在学校科研奖励基础上按照120%予以奖励,素质教育中心科研成果报至素质教育中心,凡报至素质教育中心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科研处的重复登记,后期学校将会同两部门计算二级学院考核。
    6、本年度所涉及报奖的科研成果请于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逾期不予补办,后果自负。
四、受理时间及所需材料
    1、受理时间:2018年11月21日前。
    2、受理材料:
    ① 所报科研奖励的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成果原件,原件审核后除专利和软著证书均退还。杂志原件为审核方便,请将相关作者标出;相关证明材料按上文相关要求完整提供。
    ②《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三)电子版和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为方便科研秘书统计,本年度科研秘书系统登记审核后可使用系统直接导出相关字段,按照《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的模板直接复制。
    ③《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成果与报至科研处成果分开登记。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的成果除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
    3、受理形式:由处室或二级学院集中报送科研处和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科研处联系人:刘慧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联系人:林斗秀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2、《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3、《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


科研处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