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学院科研机构重新登记、审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2
分享:

各二级学院(部):

随着科研工作的开展,历年来各二级学院先后组建了一些科研机构,如:药学院药物研究所、药学院大学生创新与产业化中心、文传学院大众文化研究所、商学院现代商务研究所、信息学院信息软件研究所、动漫学院动漫游戏制作中心、动漫学院数字艺术研究所等,其中有的曾经过学校审批,有的未经学校正式审批。

为了规范科研机构的组建、明确各类科研院所的管理权限、保证科研院所工作与教学工作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学校制订并下达了《安徽新华学院科研院所管理规定(试行)》(皖新院[2012]60号),根据这一管理规定,决定对各二级学院现有科研机构进行一次重新登记和统一审批,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研读《安徽新华学院科研院所管理规定(试行)》(皖新院[2012]60号)。

2、认真填写《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机构登记表》,并提供登记表中要求的两类附件。

3、申请新建科研机构要另附一份二级学院申请报告。

4、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及一份纸质版于10月29日以前报送科研处刘慧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机构登记表》

2、《安徽新华学院科研院所管理规定(试行)》(皖新院[2012]60号)

科研处

2012年10月9日

附件: 1、 附件1: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机构登记表.doc
2、 附件2:60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