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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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效果,避免出现“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现就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具体参见《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一览表》(附件1)。

2、时间节点:2017年10月20日前。

3、结题流程: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请书》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表》(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和经费本等支撑材料,并将所有纸质版的结题材料交至二级学院相关科研负责人处汇总审核。

如项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研究进展情况,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4、相关要求: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督促各项目按期保质的完成结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齐纸质版的结题材料和延期申请书,按照时间节点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72785

 

 

附件

1:《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一览表》

2:《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表》(最新)

3:《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