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08年度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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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院科[2009]1号

各处、室、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安徽新华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皖新院科〔2008〕3号)文件规定的成果范围、成果要求和评审程序,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评选出4类共计70项科研成果予以奖励(见附件)。

科研成果奖励是提高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学研一条龙格局的形成和发展,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加强科研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将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进行奖励,以此调动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深入。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