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院教[2009]2号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08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2008〕4号)文件,我院收获颇丰,共获批了4类共13项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见附件1)。
根据文件要求,质量工程项目承担高校要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于2009年3月1日前,将《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科研处集中报送省教育厅备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校、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周期为五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08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09年1月开始计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
实施质量工程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我省高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学院将对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和教研项目给予1:1配套经费资助,对省级教坛新秀、省级教学成果奖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特此通知